老陈终于把他心心念念的姑娘娶回了家。
与老陈初识开始,他便如那稚气未脱的十七八岁少年,时不时还抽风、中二,偶尔还语不惊人死不休。
那时刚毕业的我,对世界有着莫名的敌意,总怀疑他是假装成这样。
后来,他用自己的人格魅力,让我认可了这个在中二的行为下,灵魂滚烫而又真诚的青年。
他如老哥一般对我,工作上指点着,生活上照顾着。
我俩从未吵过架、怄过气,他总在让着我。
后面又因为他,认识了他深爱的女生,有幸成为好友。
有段时间,傍晚常与老陈打球到六七点,她便在家里等着,一直等到结束,我也因此蹭了一顿又一顿的饭。
其实,最开始是想拒绝的。
因为每次去他家,桌上热腾腾的饭菜与搭配着装扮温馨的小窝气息,对于单身的我,无异于灵魂冲击。
但拒绝而已又说不出口。

因为她做得菜,能够让我违背本心。
想想也罢,古语有云:“大丈夫能屈能伸”。
你看,古人都替我做出了选择。
对于她,老陈也时刻想着。
如果说他俩是一部戏的男女主角,那么他们出演的不是偶像剧,而是爱情生活剧:
没有满天烟花的浪漫,没有夏季里盛开玫瑰的热烈,有的是生活里,那抚慰浮躁灵魂的温馨。
是酒后的那一碗蜂蜜水,是打球的那一份等待,是夜宵出门前,那一声叮嘱……
他们没有说着爱,却于生活的每一处,将爱诠释得淋漓尽致。
我自认为文字可以写尽世间温柔,可属于他们的爱与温柔,让我词穷。
或许,世间最纯粹美好的感情,本就不该用词语去形容。
正当我这样以为,老陈却在又将之颠覆: 他一袭红色新郎服,犹如将自己那滚烫而又热烈的灵魂,为那位心爱的姑娘燃烧着,肆意地燃烧着。
用心的婚礼现场,让我逐渐沉寂的心,也重新泛起波澜。
我常常在别人面前,肆意宣扬着无爱与自由,却在此刻看向了他们。
他上演了一场偶像剧。 满天烟花的浪漫、盛开玫瑰的热烈、单膝下跪的情节、那白头到老的诺言,这些令人艳羡的情节,他都给了心爱的姑娘。
他将满腔的爱意撒向了天空。
于是,我们都明白了爱。
我用笔触写不出的浪漫与热烈,在此刻,却被他用行动证明。
他的嘴角咧到了后颈窝,而那口亮闪闪的牙,闪了我一整天。
是啊,把自己爱了多年的女生娶回家,是多么值得炫耀的一件事。
本想写个浪漫的结尾,但在此刻,再浪漫的语句,也比不过这段对白: “你愿意嫁给我吗?” “我愿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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